最近湖北、江苏两地“高考减招”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直到江苏省教育厅作出明确回应,“本一,本二批次招江苏学生计划不减,江苏多所211高校也明确承诺不减本省招生数”,家长们这才算吃了一颗定心丸。除了“减招”,维护教育公平还有哪些手段呢?在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布局不平衡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部分省份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各省份高考录取率存在差距,所以长期以来高考录取采用分省定额的方式。 但优质院校的发展离不开地方的支持,以招生计划换优惠政策也是尝试,他们在招生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属地化偏好,导致许多高校在属地与外地的招生比例较为悬殊。高考指标行政性分配就是政府对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的一种措施,但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有时也会造成地区之间的不公、不和,这次高考减招风波就是一个例子。 除此之外,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不妨建立“全国统一高考加高校自主招生”的新制度,也就是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在任何一个地方可自由报考,在以统一考试成绩去自主申请大学,最后由各大学根据自各自的标准独立进行评取,录取。或者采取增量改革的方法。实际上在2015年的招生计划,教育部曾明确表示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增加部分省份的录取人数,用经济学的说法就是这种改进是一种“帕内托改进”,不会放大各方矛盾,符合更重要的公平原则。 另外就是在教育领域坚决推进简政放权改革,教育部门最重要的职责是维护好教育公平,而不是直接去分配教育资源,找准发力点才是当务之急。在历年的高考中应应当都不应出现减招行为。在招生中应做到三个不减少,一是普通高校,在本科招生计划中招收学生的总规模不减少;二是本一本二各批次招收学生的计划规模均不减少;三是重点高校,招收学生的总计划不减少! |